知識產權公共政策是指關于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等一系列、全方位的公共政策。2016年,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專利質量提升工程并出臺系列實施方案,相關政策完全突破了以往的政策局限,旨在全面促進專利創造、申請、代理、審查、保護和運用全鏈條各環節的質量提升,加快實現專利創造由多向優、由大到強的轉變。專利質量提升工程實施至今已兩年,政策效應逐漸顯現,對提高創新效益和效率發揮了重要作用。
2018年7月,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美國康奈爾大學、歐洲工商管理學院聯合發布“2018年全球創新指數(GII)”研究報告,中國(內地)排名第17位,首次進入全球最具創新性的前20個經濟體之列。此前,2016年中國(內地)排名第25位,2017年排名第22位,攀升速度之快令人側目。GII報告研究指出,有些經濟體能夠將教育、研究和研發支出等方面的投資轉化為高質量的創新產出。這些能夠被列入“高效創新經濟體”(efficient innovators)的國家包括,高收入國家中的瑞士、荷蘭、瑞典、德國等,在中等偏上收入國家中,中國的創新效率遠遠領先于其他國家。
為了明確為什么包括中國在內的一些經濟體能夠在高效創新方面脫穎而出,研究報告分析了所有調查國家的創新投入和產出,發現對于創新相對高效的經濟體,高價值投入將有效帶來高價值的產出,也就是說,創新投資能夠高效地轉化為成果。而這些“高效創新經濟體”都實行了有助于創新投資收益最大化的政策組合。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總干事高銳認為,中國在創新領域的突出表現是自上而下政策引導的結果,中國最高領導層將創新放置于經濟戰略的核心位置,推動經濟向知識密集型產業發展,而這些產業需要通過創新來保持競爭優勢。
審視專利質量提升工程推出的背景和政策內涵,可以發現相關政策恰好符合GII報告中所說的可以實現“創新投資收益最大化的政策組合”。2015年底,《國務院關于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中提出,要實施專利質量提升工程,培育一批核心專利;2016年,國務院印發的《“十三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中,將專利質量提升工程列為幾大工程之一。2016年底,國家知識產權局開始實施專利質量提升工程,提出“四大重點工程、八大基礎支撐”,其中“四大重點工程”包括發明創造與專利申請質量提升工程、專利代理質量提升工程、專利審查質量提升工程,以及嚴格保護和高效運用促進專利質量提升工程;“八大基礎支撐”包括完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營造以質量為導向的輿論環境、加強審查質量流程保障等。
由此可以發現,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出臺和實施專利質量提升工程相關政策時,已經從根本上意識到,提升專利質量并不僅僅是專利領域的事情;專利質量是彰顯創新驅動發展質量效益的核心指標之一;要將思想認識統一到提升專利質量、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上來,要發揮專利對創新驅動發展的支撐保障和引導作用。
目前,專利質量提升工程的政策框架已經基本成型,政策實施效果初步顯現。接下來需要更加重視政策的具體實施環節、實施效果和實施反饋,同時需要注意將知識產權公共政策與經濟、貿易、科技、文化發展相結合,以培育核心專利提升專利質量,以提升專利質量實現高效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