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省長質量獎和專利獎是經中央功勛辦批復同意保留的評比表彰項目,由 江西省政府主辦、省市場監管局承辦,旨在樹立質量標桿,激勵標準創新和知識產權創造運用。該獎項整合了原“江西省井岡質量獎”“江西省標準創新貢獻獎”“江西省專利獎”, 每三年評選一次 ,涵蓋省長質量獎、標準項目獎、專利獎等多個類別,競爭激烈、含金量高。
2025年度申報工作現已正式啟動,針對獎項設置、申報條件、其他要求等關鍵信息,本文進行了詳細梳理,供有意申報的單位和個人參考!
獎項設置
每屆省長質量獎獲獎組織和個人各不超過3個(名),省長質量獎提名獎獲獎組織和個人各不超過5個(名);
標準項目獎30個(一等獎5個,二等獎10個,三等獎15個),標準個人獎10名;
江西省專利獎15項、江西省專利轉化運用獎15項,重點獎勵發明專利項目。
省長質量獎申報條件
01
省申報省長質量獎的組織,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在省內登記注冊,具有法人資格,并依法正常運營3年以上。
(2)符合國家和我省產業、質量、環保等政策,依法取得相應資質。
(3)通過GB/T1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或其他國際通行管理體系認證,并有效運行3年以上;推廣應用卓越績效管理模式1年以上。
(4)具有卓越的經營業績和社會貢獻。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組織,主要經濟、技術、安全和質量等指標位于同行業領先地位,且近2年持續盈利;從事非贏利性業務的組織,其社會貢獻位于同行業前列。
(5)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近3年無重大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公共衛生及食品安全等責任事故 ;無重大質量投訴;無屬于組織自身責任而引起的質量異議、索賠和退貨;無國家或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記錄;無較大勞動保障失信記錄;無虛報、瞞報統計數據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無重大納稅失信記錄或其他違法違規不良記錄。
02
申報省長質量獎的個人,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從事或涉及質量工作10年以上。
(2)為實施和推廣卓越績效管理模式作出突出貢獻,并使所屬的組織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社會認同度較高,質量工作業績得到普遍認可。
(4)個人所屬的組織近3年內無較大的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公共衛生及食品安全等責任事故。
(5)無重大納稅失信記錄或其他違法違規不良記錄。
標準項目獎和個人獎申報條件
01
申報標準項目獎的項目,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申報的標準項目應為單項標準(含分部分的標準),且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等獎:標準所包含主要內容的技術水平達到國際領先水平,創新性明顯,標準實施后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質量效益或者生態效益,對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利益有重大作用;
二等獎:標準所包含主要內容的技術水平達到國內領先水平,創新性明顯,標準實施后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質量效益或者生態效益,對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利益有很大作用;
三等獎:標準所包含主要內容的技術水平達到國內領先水平,創新性比較明顯,標準實施后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質量效益或者生態效益,對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利益有較大作用。
(2)申報的標準項目應當為江西省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及個人牽頭起草的,現行有效且實施2年以上(含2年)的下列標準:國家標準、國家軍用標準、行業標準和江西省地方標準;在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或者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進行自我聲明公開的團體標準或者企業標準;由我省專家牽頭起草并由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國際電信聯盟(ITU)等發布的國際標準。注:牽頭制修訂標準是指在標準制修訂名單中排名首位。
(3)申報標準項目獎的單位近3年應當未發生重大違法違紀行為,未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安全生產、公共衛生等事故,未引起重大群體性事件,未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有關集體和個人因涉嫌違法違紀等問題正在接受調查、審查的不得參評;已獲得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江西省標準創新貢獻獎的標準項目,不得再次參評。提交往屆評審但未獲獎的標準項目,再次參評須有新的證明材料。
(4)多個單位共同完成的標準項目,由第一起草單位負責組織申報。
02
申報標準個人獎的個人,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化規章制度,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恪守職業道德規范,作風正派,品行端正,清正廉潔。
(2)應為江西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或者參與標準化工作,熱愛標準化事業,有較強的專業素養,求實奉獻,勇于創新,具有較高威信或者影響力,在標準化理論研究、標準研制、標準推廣實施、國際標準化或者標準化綜合管理等方面取得公認的業績。
(3)無違法違紀不良記錄,近3年未擔任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個人因涉嫌違法違紀等問題正在接受調查、審查的不得參評。
專利獎申報條件
01
凡是被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專利權,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均可推薦:
(1)在2025年1月1日(以授權公告日為準)前被授予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不含國防專利、保密專利);
(2)候選單位、候選人應是在本省注冊或具有本省戶籍、工作居住證的專利權人,或與在贛公民、組織合作并對本省經濟社會發展有突出貢獻的其他地域的專利權人;
(3)專利有效,權屬明確,無專利糾紛;
(4)專利已經實施兩年以上,并取得較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已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省科學技術獎、歷屆省專利獎(含專利轉化運用獎)的專利不能申報。
02
各專利類型的具體要求
(1)發明專利項目類
發明專利權穩定,技術方案新穎,有重大創新,屬國內外首創,技術經濟指標達到同類技術的先進水平,對相關領域或行業技術進步產生了重大作用,且核心技術在本省實現了產業化,已產生十分顯著的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
(2)實用新型專利項目類
實用新型專利權穩定,技術方案構思巧妙、新穎,原創性較強,在產品結構、形狀或者其結合上有重大創新,技術經濟指標達到同類技術的先進水平,對相關領域或行業技術進步產生了重要作用,且關鍵技術在本省實現了產業化,已產生了十分顯著的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
(3)外觀設計專利項目類
外觀設計專利權穩定,在形狀、圖案、色彩或其結合等方面設計獨特并具有較高水平,其功能和造型充分協調,原創性和實用性較強,材料選用科學、節約資源、符合綠色環保要求,且在本省實現了工業應用和產業化,產品質量安全可靠,有效提升了相關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已產生十分顯著的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
03
同一專利只能申報一種獎項
省專利獎側重評選技術創新程度高且產生了顯著的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的專利,省專利轉化運用獎 側重評選產生了突出經濟社會效益的專利。
申報時間和推薦單位
01
申報時間
即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
02
推薦單位
在省內登記注冊的中央駐贛組織和在其工作的個人向省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申報,省國資委監管的組織和在其工作的個人向省國資委申報;
其他組織和個人可以向所在地設區市市場監管局申報,也可以向省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申報。